本報訊(見習記者 王煒)省政府常務會議日前通過了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,并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同意。蘇州地區(qū)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,常熟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70元。

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,此次工資調整按地區(qū)分為三類,常熟按一類地區(qū)工資標準調整,從目前的1140元調整到1320元,增加180元。根據自身經濟社會發(fā)展狀況,蘇州市在已經確定的省定一類地區(qū)最低工資標準1320元的基礎上增加50元,因此本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調整為1370元,6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舊執(zhí)行省內一類地區(qū)標準,即從9.2元調整為11.5元。調整方案近日將公布。
據了解,職工拿到手的最低工資要比公布的標準少一些,因為醫(yī)療、失業(yè)、生育、工傷和養(yǎng)老“五險”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里。不過,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;中班、夜班、高溫、低溫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(huán)境、條件下的津貼;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國家規(guī)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。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,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。
江蘇世紀天合律師事務所武金乾認為,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體現了國民收入整體水平的提高,但也反應了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?,F在幾乎每年都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,但廣大勞動者還是覺得收入不高,存不起錢,甚至覺得入不敷出,究其原因就是物價水平過高,物價的提高幅度遠遠超過了工資的提高幅度。要真正提高居民收入,還得從控制物價水平上著手。另外,現在用人單位還是存在不遵守最低工資標準的規(guī)定,將加班工資、各種福利、補貼計算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,廣大勞動者應該明白最低工資標準的真正含義,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(guī)定,要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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